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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葫芦操作规程
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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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
1、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,方能上岗。
2、 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作。
3、 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,机械、钢丝绳、吊钩是否固定牢靠、转动部位灵活,电源、接地、按钮、行程开关是否良好且使用灵敏,限位器等应完好,左右跑道、滑轮、卷筒、制动、安装是否灵活、固定可靠、不得破损,电动机、减速器应无异常现象,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。
4、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,绝对不要操作。
① 弯曲、变形、磨损等。
② 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,磨损量大。
5、 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。
6、 在使用中起重物禁止超过500kg。每次起吊重物时,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抽动情况,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。
7、 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,应保证在额定载荷下。
8、 移动位置牵引不得过猛,速度禁止太快。吊物上升时,严防冲撞。
9、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。
10、 起吊物上禁止乘人,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。
11、 提升时不得将挂勾提升超过电动葫芦以上。
12、 在使用中,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(120次)的情况下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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